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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定市滿城區(qū)聯(lián)東U谷22號樓 1、電動車鋰電池組充電的及時性是每次騎行時,不要將電池電量耗盡,因為過放電對于鋰電池的傷害很大。長期過放會使電池壽命減少3倍。至少,當電動車騎行中出現(xiàn)電量過低提示時,要果斷地停止騎行,給鋰電池充電。
2、電動車鋰電池充電的時效性是鋰電池任何時候充電都是有效的,即使充電前還有50%的電量也沒關系,這是因為,它與鎳氫電池不同,后者有記憶效應而鋰電池基本沒有。
3、電動車鋰電池彌補自放電的充電是如果長時間不用電池,應將電池從儀器中取出保存于干燥陰涼處,并要在60~90天內(nèi)充電一次,以免存放時間過長,電池因自放電導致電量過低。